交警没收电动车,合法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5 13:36) 点击:139 |
如果违反交通法规,致使警察收了电动车就是合法的。电瓶车应当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及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网友咨询: 交警没收电动车,合法吗? 解答: 如果违反交通法规,致使警察收了电动车就是合法的。 机动车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交警可以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电动车,驾驶人违章但拒绝接受罚款处罚,也可以扣留电动车。 被交警扣车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后,就可以提车。 如果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由扣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解析: 交警可以扣留车辆情形如下: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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