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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没有生产日期,可以要十倍赔偿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3 13:40)    点击:49

我们在生活中比如超市里购买商品,有时会买到一些假冒伪劣的商品或者是三无产品,这一类食品对我们的健康都有一定的威胁,那么,买的食品没有生产日期该怎么要赔偿自己?

网友咨询:

网购食品没有生产日期,可以要十倍赔偿吗?

律师解答:

可以要求十倍赔偿。

生产日期是指商品在生产线上完成所有工序,经过检验并包装成为可在市场上销售的成品时的日期和时间。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如未标明该事项属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产品,按照法律的规定,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律师解析: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在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或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中确定的企业住所地以及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包括企业在上述活动中自认的住所地等。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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