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永峰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死刑适用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09:27)    点击:72

在我国死刑是最严厉的刑事处罚措施,犯罪分子的生命会被剥夺,保留死刑也是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一种警示。

网友咨询:

死刑适用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死刑适用的限制条件是: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未成年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其中已满七十五周岁但是犯罪手段特别残忍致人死亡的除外。需要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会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

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律师解析:

要是是法官宣判的是死刑,立即执行,就必死无疑了,要是宣判的是死刑,缓期2年或几年执行,一般都死不了了,只要在监狱的表现稍微好些,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然后表现好还可以减刑为有期徒刑。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永峰律师提供“人身损害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永峰律师,张永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永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03064051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永峰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廊坊律师 | 廊坊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永峰律师主页,您是第21924位访客